結婚一年沒懷孕彩禮退麼

結婚一年沒懷孕彩禮退麼

一、結婚一年沒懷孕彩禮退麼

這個情況要看具體而定。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關於彩禮返還大致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未結婚,那麼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又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的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的裁判尺度不盡相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的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一般不予返還。

例外情形只有兩種: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二、一般來說彩禮糾紛如何訴訟

彩禮糾紛起訴流程:立案,受理,審理,宣判。寫起訴狀,蒐集證據,到管轄法院立案庭起訴。建議委託律師全程辦理。

注意:(1)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釋解決此類糾紛時所堅持的基本原則,即解釋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爲主要判決依據的,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2)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正確理解,即給付彩禮一方應是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接受彩禮的一方也同樣是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不管接受彩禮的一方收到彩禮後將其轉移給誰,都視接受彩禮一方當事人爲訴訟主體。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應當以絕對生活困難爲條件。

彩禮糾紛訴訟過程爲原告先進行起訴,法院再進行受理,然後進行庭審和宣判。一般原告在進行起訴的時候,要有明確的原告和被告,並且要在起訴狀當中明確的寫明起訴的相關原由,同時起訴法院需要具備相關審理案件的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