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結婚證返還了彩禮嗎?

沒辦結婚證返還了彩禮嗎?

一、沒辦結婚證返還了彩禮嗎?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規定沒有明確說明婚約解除後彩禮的返還,與離婚後彩禮的返還的具體區別,如返還的數額如何把握,對生活困難如何確定等。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爲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

法律規定的三種情形,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還彩禮,而不能要求三種情形全部存在。對於返還的數額,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中的彩禮返還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結合查證的彩禮數額予以判決。而婚約彩禮糾紛案件中,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二、夫妻離婚怎麼清償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先於個人債務清償。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本人負清償責任。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前用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夫妻雙方以個人所有財產均等償還;如雙方有爭議,或不能全部清償的,償還辦法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問題,應通知債權人到庭。

共同債務理應在離婚時由共同財產償還,但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有判決先分割共同財產再在離婚後分別償還共同債務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確償還的先後和辦法,並規定只有在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個人所有財產也不足以清償應償份額時,或者是雙方有重大爭議時,才應由人民法院判決。在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時,個人財產應優先償還共同債務是離婚時債務清償的一項原則,也有必要規定在法條中。另外,由於共同債務的清償直接關係到債權人的利益,審理這方面的問題時自應通知債權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糾紛。

綜上所述,男方在結婚之前會支付女方家庭一筆彩禮錢,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離婚,按照同居關係處理。這樣,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返還的比例數額由法院做出判決。另外,如果領取結婚證但是男方給付後導致生活困難的,也可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