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中的彩禮如何處理

離婚彩禮婚前獲得且存在下列情形的彩禮應當返還: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3)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
不存在上述情形,則彩禮可以不返還。
如果彩禮是婚後獲得的,則只要贈與方沒有明確表示只贈與夫妻一方,則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這部分彩禮。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財產分割中的彩禮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