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分期購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分期購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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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購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算共同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同居關係中也存在“共同財產”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之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因此,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但要注意的是同居期間“共同財產”是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重點在於共同所得,而一方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在對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的情況下應歸該一方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