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被寫成婚姻存續期間 這樣生效嗎

婚前財產被寫成婚姻存續期間 這樣生效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姻存續期間

關於此案,我仔細檢視了相關的資料,婚姻法司法解釋上有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自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婚姻存續期間開始起算,我對此不是很理解。上海曾有一類似案例,法官最後判決以登記時起算。有人認爲:此類案件還是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不能一概而論。因爲是新手上路,所以現在是一頭霧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