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證明婚前父母出資購房
證明婚前父母出資購房的證據材料有在銀行提款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的憑證,兩種行爲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房款的來源了。不過,就算是證明了房產是結婚之前父母出資購買的,但是房產證上明明白白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的話,父母可能也無權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父母出資購房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父母出錢買的房在離婚時要如何分割,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前購買的,並登記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必須進行分割;
2、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後全款購買,且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實質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3、結婚後,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無論是登記在夫妻一人還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算作是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離婚時可以按各自擁有的份額進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論是在子女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婚前共同購房離婚如何分
婚前共同購房離婚時可以按下列方式分割:
一、婚前雙方共同出資全款構成,房產證只登記了一方名字,而對方有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出資的,則房子按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處理,離婚時歸這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
二、如果婚前共同出資支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離婚時房子也按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處理;
歸這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不過對於共同還貸的部分,獲得房產的一方應當給予對方補償。
三、如果婚前共同購房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名字,或者雖登記了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共同出資的;
則房子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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