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會怎麼判?

被告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會怎麼判?

一、被告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會怎麼判

1、被告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判決。

2、人民法院依據原告證據是否充分,支援原告主張而判決。證據充分的,判處原告勝訴,否則就敗訴。

3、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告人逾期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會裁定終結本次執行。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討債時怎樣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承擔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支付令的主體是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債權人,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經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債務人不需要再承擔其他對待給付;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支付令必須採用直接送達的方式,不適用公告送達和其他送達方式。

5、債權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在執行時被告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那麼法院也是會結合實際的情況給予判決結果,只要被告人敗訴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在確定沒有錢還時可以申請延期支付,等之後有可執行的財產再執行;但如果選擇拒不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嚴重者是可以按刑事條款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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