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卹金和保險金的繼承有什麼規定?
撫卹金是指公民因工傷、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國家或有關單位按相關法規規定發給傷殘者本人或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慰問金及生活補助費。不能作爲遺產進行繼承。
保險金屬於受益人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也不能用來償還投保人生前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有什麼規定
法定繼承的順序有如下規定:
1、法定繼承應當在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之後進行;
2、法定繼承順序爲,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法定繼承的順序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三、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區別有什麼
1、性質不同。轉繼承實際上是同一部分遺產發生兩次連續的繼承,因此,又稱“二次繼承”“再繼承”;
代位繼承實則一次繼承,只不過是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代替繼承人的地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2、發生根據不同。轉繼承的發生基於繼承人後於被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的事實;
而代位繼承的發生乃基於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
3、繼承人範圍不同。代位繼承人僅限於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
而轉繼承人可以是被轉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還可以是被轉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
4、適用範圍不同。代位繼承僅適用於法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特殊樣態;
而轉繼承既可適用於法定繼承,也可適用於遺囑繼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繼承的份額;
而轉繼承人只是代替被轉繼承人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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