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犯重婚家庭財產怎麼處理
一方犯重婚家庭財產的處理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協議分割的話,不用區分是否外遇離婚,只要雙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決離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因重婚離婚能要求損害賠償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因爲重婚離婚可以要求對方給予損害賠償。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協議分割的話,不用區分是否外遇離婚,只要雙方同意即可,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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