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保險是共有財產嗎?

離婚保險是共有財產嗎?

一、離婚保險是共有財產嗎?

離婚保險是否共有財產,應當是根據購買保險的金額來進行判斷的。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無形財產的收入。

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實婚前個人無形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二、保險在離婚時怎麼分割

(一)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爲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請看以下說明: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爲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三)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裏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根據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係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爲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爲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關係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是容易發生一些矛盾的。一般情況之下,如果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是利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購買的話,那麼保單等相關的利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共同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