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的分割保險是共同分割嗎?

離婚財產的分割保險是共同分割嗎?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要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無形財產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實婚前個人無形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

(一) 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爲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二)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請看以下說明: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爲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三) 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裏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 根據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係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爲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爲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如果家庭中存在隱形財產,夫妻離婚時,對隱形財產分割產生的爭議最大。隱形財產背後存在着金錢利益。如果隱形財產分割不好,會引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

很多人都會有買保險的習慣,保險金,是投保人依法要繳納的費用,如果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後,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給予補償,在夫妻問題中,如果雙方的共同財產用於繳納保險金,那麼離婚之後,保險的分割就屬於共同分割,若婚前就已經存在的個人財產還是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