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法定繼承是否有時效性
房產法定繼承沒有時效性。只要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不管經過多長時間都可以繼承。所謂時效,應當是指訴訟時效,即繼承人之間對房產繼承有糾紛,需要到法院起訴解決時,有訴訟時效問題。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權益被侵害時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去世後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
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6、房屋所有權證書。
7、繼承公證。
8、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9、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房產法定繼承沒有時效性。
只要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不管經過多長時間都可以繼承。
而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權益被侵害時起計算,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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