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漲工資了, 能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對方漲工資了, 能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離婚後如果涉及子女的,經常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撫養費的支付問題,通常來說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會對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做出約定,協議或者判決的效力會約束當事人履行相關義務。

但是撫養費的給付通常來說不是短期能夠完成的,至少要支付到孩子16週歲,一般要支付到18週歲的,在這個過程中物價、雙方經濟條件等都可能發生變化。

在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離婚時約定的撫養費是按照當時對方的經濟狀況和收入以及當時孩子的花銷來決定的,但是幾年之後對方收入狀況提升且孩子的花銷隨着年齡增長也在增加,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能否要求增加撫養費呢?本文將會對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方式、能否申請增加撫養費、撫養費支付的特殊情況等進行介紹,幫助大家明確撫養費相關事宜,避免糾紛。

一、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

首先,如果是夫妻之間能夠對撫養費數額協商一致的,那麼就可以按照當事人約定的數額進行給付,由雙方的協議對當事人進行約束。

如果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時一般會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子女生活中的實際需要和夫妻雙方的負擔能力進行判斷。

給付撫養費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照月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進行給付,如果是兩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比例可以提高但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沒有固定收入的,數額按照當年個人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進行確定。

針對上述比例如果存在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的增加或者減少,撫養費可以定期給付但也可以一次性進行給付,撫養費一般需要給付到子女十八週歲,如果子女滿十六週歲但不滿十八週歲、主要生活來源是自己的勞動收入並能夠維持當地一般水平的,也可停止支付撫養費。

二、什麼情況下能申請增加撫養費?

如果雙方能夠對增加撫養費的事宜達成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的內容履行義務,我國法律支援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的意思自治。

而針對透過訴訟請求增加撫養費的法定情形,法律規定了幾種能夠得到支援的情形,主要包括原定數額不能維持當地實際的生活水平的、由於患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要超過原定數額等因正當理由需要增加的。

因此,對方的收入增加並不是在訴訟中能夠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的法定情形,提起訴訟不一定能得到支援。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撫養費是父母支付給子女的,因此如果針對撫養權提起訴訟那麼原告也是子女,擁有撫養權的一方作爲法定代理人。

三、撫養費支付的特殊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撫養費支付當中還有一些特殊規定。

如果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無收入或者是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來折抵撫養費,夫妻雙方也可以協議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如果其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的,不予准許。

如果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其勞動能力不足以保障生活的、在校讀書的、確實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條件的,父母確實具備給付能力的,仍然需要負擔撫養費。

離婚後要求變更撫養權分配或者撫養費給付的,可以另行起訴;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在對撫養費支付的相關事宜進行了全面的介紹之後,相信能夠對有這方面疑惑的當事人提供一定的幫助,但是我國目前對撫養費的相關規定都較爲古老,如果涉及到法律規定的盲區或者難以解決的糾紛,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團隊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