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能退彩禮嗎?

沒領結婚證能退彩禮嗎?

一、沒領結婚證能退彩禮嗎?

沒領結婚證是可以返還彩禮的。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援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裏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爲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爲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援,因爲此時夫妻尚作爲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二、離婚要求返還彩禮額度怎麼確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爲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爲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在我國的男女雙方之間的彩禮糾紛案件的處理中,如果是男方一方請求女方一方的當事人向自己返還彩禮的,此時是要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具體的情況確定的,如果是符合彩禮返還的條件的,此時距是可以被人民法院支援返還的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