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間歇精神病離婚?

一、如何與間歇精神病離婚?

如何與間歇精神病離婚?

只能透過起訴的方式離婚。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爲裁判離婚。我國的相關法律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處理原則。

二、訴訟離婚需要提供的證據材料有哪些?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可以說,缺少了它們,當事人往往很被動。不過,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爲一方當事人隱藏、銷燬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透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帳戶等

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儲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帳戶,由於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重婚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於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時候,我們想當然的一些“證據”,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可以輔助其他證據)

如果想要和患有進行性精神病的配偶解除婚姻關係的,不能透過協議的方式只,只能透過到法院進行起訴的方式去解決。因爲間歇性精神病患者的主觀意識並不是很清晰的,雙方的協商內容也將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的方式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