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撫養權訴訟怎麼寫?
1、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後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係的理由寫清楚.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爲情緒的影響寫下對自己不利的語言。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二、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麼辦
可缺席判決。離婚案件,不同於合同及侵權案件,離婚涉及了人身關係的變化,不能輕易適用缺席判決,婚姻法中強調的是“婚姻自主”,必須有被告的意思表示,法院才能做出處斷,判斷其感情是否已徹底破裂。只有兩種情況可缺席判決。
一是找到了被告,但被告拒不到庭而缺席判決:
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可能:
一是被告拒絕簽收開庭傳票,這時可以適用留置送。
二是被告收了開庭傳票而拒不到庭。
三、離婚程序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覈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離婚如果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證明自己有更好的條件撫養孩子,並且證明對方比自己更不適合撫養孩子,法院對孩子的撫養權判決的時候會結合孩子的意願還有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判決,雙方離婚的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