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繼承的房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嗎?

繼承的房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嗎?

1、繼承的房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繼承房產需要交哪些稅費

對於繼承所得的房產,在我國尚未規定遺產稅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納稅費的,但是繼承也要辦理公證手續,需要交納有關公證費用。

具體交納辦法是,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等證明,到地局直接辦理完稅手續。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贈與雙方(包括贈與方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4、房地產贈與申請審批書;

5、贈與公證書;

6、產權界定卡複印件。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一方繼承的房產並沒有確定說財產必須屬於夫妻一方,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下了遺囑確定了只歸夫妻一方的話,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繼承所得的房產,在我國尚未規定遺產稅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納稅費的,但是繼承也要辦理公證手續,需要交納有關公證費用。

具體交納辦法是,持雙方的繼承、贈予公證書,連同、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夫妻雙方共同出讓等證明,到地局直接辦理完稅手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是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獲得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也就意味着離婚的時候,如果雙方當事人想要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話,這一部分繼承的財產也是需要做出分割的處理決定的,畢竟是屬於夫妻關係,共同期間所得到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