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

一、離婚財產分割宅基地是否可以分割?

夫妻離婚時,宅基地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對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權,不具備所有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故不可以進行分割,但可以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八條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二、宅基地變動有哪些限制?

(一)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

(二)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福利性,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三、宅基地可以轉讓給別人嗎?

宅基地只能轉讓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一戶村民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爲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爲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宅基地是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轉讓的。

宅基地是在農村纔有,村裏的每個村民都可以分配到,但是村民只有使用的權利,不能進行交易,因爲宅基地是屬於集體的,不屬於個人的財產,村民如果不在使用宅基地可以交回村委會,或者轉讓給本村的村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