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多長時間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沒有時間的明確限制。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
1、雙方收入情況:
雙方收入情況會給自己帶來有利條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給孩子帶來更優異的生活環境,會爲自己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上有着有利條件。
2、雙方父母的基本條件:
家庭的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長需要多人蔘與,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參與,所以這也是一個有利條件,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因素。
3、雙方的文化程度:
雙方受過的文化程度對孩子也是有重要影響,所以這也是一個有利條件。
4、居住條件:
孩子被判給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條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條件更好,也是一個重要條件。
5、身體狀況:
雙方的身體狀況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體檢報告等相關,這是一個重要因素。
6、雙方是否有再婚對象,並且是否生育,這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7、孩子的意見: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孩子在8週歲以上,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意見作爲重要依據,由孩子自主選擇,雖然這種手段比較殘忍,但是8歲孩子可以爲自己的以後生活進行選擇了。
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無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會被判給女方,對於孩子年齡在2歲以上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以下三點考慮。
a.女方是否具備生育能力。
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是否長期隨一方生活,突然改變生活環境會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c.雙方是否再婚,婚後是否有其他子女。
透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瞭解到離婚後只要對方不符合繼續撫養孩子的條件,那麼就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但是要有證據證明對方不符合撫養孩子,不然法院可能不會支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除非對方也同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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