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遺囑有沒有遺囑效力

打印遺囑有沒有遺囑效力

一、打印遺囑有沒有遺囑效力

打印遺囑有效成立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法定要件,缺一不可:

1、打印遺囑必須要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全程見證

該規定是剛性規定,無論被繼承人是否具備操作電腦打印遺囑的能力,即便有證據證明遺囑是死者自行打印完成,但是如果沒有經過見證人見證,也是無效的。

2、見證人至少兩人,且必須與繼承人沒有利害關係

除親屬、同學等典型的利害關係外,根據《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爲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爲遺囑的見證人。

特別提醒的是,繼承人更不能作爲見證人。被繼承人立遺囑的全過程,繼承人都應當儘可能的迴避。

3、遺囑人和見證人都必須在遺囑的每一頁上簽名、註明年、月、日

打印遺囑如果有兩頁以上,遺囑人和見證人都必須在每一頁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也就是說遺囑的每一頁都必須至少有3個以上的人簽字。不可圖省事而只籤最後一頁,或者只在最後一頁上籤署日期。此外,在遺囑上加蓋騎縫章,在遺囑騎縫處簽名都不可行。

民法典施行前,遺囑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遺囑,當事人對該遺囑效力發生爭議的,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但是遺產已經在民法典施行前處理完畢的除外。換句話講,無論何時訂立的打印遺囑,只要遺產在《民法典》施行前尚未處理完畢的,均應當適用《民法典》的新規定審查打印遺囑的效力。但遺產已經處理完畢,則不會因爲《民法典》的實施發生改變。

二、遺囑被認定無效,遺產該怎麼處理

遺囑無效後,如有遺囑扶養協議的,則按照遺贈扶養協議處理,如無遺贈扶養協議,也無其他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怎樣認定遺囑的效力?

1、見證人不適格的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無效

(1)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無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爲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爲遺囑的見證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的遺囑部分無效

(1)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爲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纔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3)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3、遺囑的其他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情形

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打印遺囑有沒有遺囑效力?關鍵還是在於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若不符合自然該遺囑就是無效的。此時,若也不存在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的話,那麼將按照法定繼承方式來分割遺產。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電話,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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