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無過錯侵權情況之下,又造成了其他人的人生和財產受傷,符合這兩個條件纔可以被認定爲無過錯的侵權責任,缺少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以被認定爲這種侵權事件,所以具體情況之下,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無過錯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對於無過錯責任侵權的構成要件來講是比較簡單的,因爲在法律上只有那麼幾種情況屬於無過錯的侵權,那麼只要符合這幾種情況,並且的確造成了人員傷害的話,就是兩個構成要件。

第一,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無過錯侵權情況。

1.不管當事人到底自己有沒有過錯,只要達到了一定的後果,就需要負責任。通常來講,對於這種無過錯侵權責任才未成年人身上或者是飼養動物的事項上是比較常見的。

2.在監護人監護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過程當中,如果造成了以上這兩類人損害的話,那麼監護人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到底,這個事情是不是由於自己的過錯導致的都不重要,只要在自己的監護時間之內出現了問題,都需要承擔責任。還有飼養寵物也是一樣的,自己養的動物咬了人,不管是不是因爲自己出現了錯誤,只要咬了人,自己就要承擔責任。

3.除了以上兩種比較常見的情況之外,還有個人的勞務合同,如果勞務一方因爲在勞務的過程當中致人損害,那麼接受勞務的一方,不管自己有沒有責任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在交通事故當中,如果機動車和行人或者是非機動車之間出現了交通事故的話,那麼機動車一方承擔的是全部責任,這是對於行人或者是非機動車一方的一種無條件的保護。

第二,的確出現了致他人財產或者是人身傷害的情況。

1.在無過錯侵權責任的情況之下,如果真的造成了實際上的損害的話,那麼就屬於無過錯的侵權事件了。當然一定要注意的是,該損害結果和當事人的情況是完全吻合的纔可以,

2.也就是說兩個事情之前如果沒有任何因果關係,自己也並不是責任人的話,那麼此時是不被認定爲侵權事件的,所以一定要自己提出舉證責任,來證明自己是沒有和這件事情有任何的關係。

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無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必須是法定的,無過錯侵權情況之下,又造成了其他人的人生和財產受傷,符合這兩個條件纔可以被認定爲無過錯的侵權責任,缺少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以被認定爲這種侵權事件,所以具體情況之下,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