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願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否需要去民政局辦
自願變更撫養權的協議可能需要去民政局備案。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則自願變更撫養權協議需要到民政局備案;如果雙方不是協議離婚的則不需要到民政局備案,需要向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法院備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協議離婚是否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可以。一是父母雙方協商;二是依法訴訟。訴訟需要舉證證明要求變更方適合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一般情況下,二歲以內的孩子由母親撫養,二週歲以後,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如女方有不利於撫養子女的情形,是不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公民能申請民政局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公民可不以透過民政局變更孩子撫養權。變更撫養權只能是雙方自行協商變更或者到法院起訴變更,如果是協商變更的可以去公證處辦理公證變更。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者雙方的情況或者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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