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流出證明,需要帶啥東西?

一、開具流出證明,需要帶啥東西?

開具流出證明,需要帶啥東西?

開流出證明要帶戶口簿、身份證和工作證明等材料。學生流出證明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四證審覈”政策制度。 “四證”分別是:

(一)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務工就業證明;

(二)在居住地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三)全家戶口簿;

(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二、要轉學,怎麼開學生流出證明?

(一)學生因家庭住址及戶口遷移而確需轉學到城區市內他校就讀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班主任簽字後,學校教導處填發“轉學聯繫卡”,交學生家長自行聯繫,接收學校同意招收後再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學校須收存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學生聯繫卡”正聯,再開具“轉學證書”,並將學籍卡(含學生學號)、學生手冊、健康卡等學籍檔案材料由家長交轉入校管理。

(二)學生需轉到市外學校就讀,由家長寫出“轉學報告”,經班主任簽字,學校教導處蓋章後,到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登記蓋章交回學校,學校方可出具轉學證書,辦理轉學手續。

三、流出證明怎麼寫?

學生流出證明書上要寫明學生個人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以及流出原因。

中小學生的流入、流出證明均在新入學及戶口所在學學校教務處辦理,共分兩步:

第一步:在新入學的學校教務處開一份接收證明,上面有接收學校的印章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印章。

第二步:拿着這個去戶口所在地的學校教導處開流出證明。上面有流出學校的印章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印章。

學生的流出證明包括學生的個人資訊以及流出的原因(轉學、隨父母出省等)。如果是轉學的,應該由父母寫轉學報告,再由教導處進行蓋章之後,學生的流出證明就開好了,就可以直接轉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