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分居期間注意什麼,如何認定夫妻分居?

夫妻雙方分居期間注意什麼,如何認定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的,多半是因爲夫妻之間感情不和,而在這段期間夫妻各自生活也是會產生財產、債務等等問題,爲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就應該多注意這方面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告訴你夫妻雙方分居期間要注意什麼。

一、夫妻雙方分居期間注意什麼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爲避免日後無法對分居事實進行舉證,或者對分居期間的財產及其他權利義務關係出現爭議,最好在分居同時簽訂一份書面分居協議(必要時聘請律師進行見證)。對雙方分居期間的收入等財產所得的歸屬,以及子女撫養和債權債務等問題明確做出約定。

1、分居期間的財產歸屬問題

夫妻分居期間,在法律上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如果沒有約定,雙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單方申明分居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是無效的,必須得到對方的認可和承認,才能視爲個人財產。

2、分居期間的債權債務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可以書面約定一方所得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一方的對外債務由借債人自行承擔。同時,爲了避免夫妻雙方爲逃避債務惡意作出不利於債權人的約定,法律規定,夫妻間的類似約定,必須明確告知債權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關於財產各自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的約定,才能以此對抗對方的債權人。

3、分居期間的子女撫養問題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即便夫妻離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除非子女已經成年,或者父母喪失撫養能力)。因此,分居期間單獨承擔子女撫養義務的一方,有權要求未承擔撫養義務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二、如何認定夫妻分居?

1、分牀不分房,法院難認定是分居

因爲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後,同房不同牀,各自分竈吃飯。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爲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採信。

2、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爲就業、學習等的原因並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爲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爲標誌。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3、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爲證人往往和爲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爲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很多時候,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最後都走向了離婚,因此在分居期間就有必要就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方面多加註意,否則的話在離婚的時候自己的利益會受到損害。要是你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透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