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0年後申述財產分割的情況有哪些?離婚時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離婚10年後申述財產分割的情況有哪些?離婚時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一、離婚十年後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情形

夫妻離婚的方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等未達成協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並分割財產,決定子女撫養等問題。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離婚後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一般來說,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透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透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具體來說,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條件纔可以申請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對方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二、離婚後怎麼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如果存在上述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透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離婚時雙方發生財產糾紛,協商不能處理的,就只能透過法院起訴,這是解決離婚財產糾紛的兩個方式。因爲離婚財產糾紛起訴,應當在起訴離婚的時候一併提出,法院會根據相關原則判決。如離婚後對協議反悔的,在一年內也是可以要求重分的。

三、離婚時財產糾紛怎麼處理?

可以協商處理或者訴訟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訴訟離婚後,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透過申請再審的途徑。對於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或者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爲或僞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則可以提起訴訟。

四、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准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五、對於共同房產離婚怎麼分割?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