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對出軌的證據類型的認定包括哪些?

一、《新婚姻法》對出軌的證據類型的認定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對出軌的證據類型的認定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目前已經失效,因此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對出軌的證據類型的認定包括: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保證書;錄像視頻或錄音;證人證言等證據。書證主要是指,出軌一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出軌方親自謄寫的認錯書。而物證主要是指,出軌一方與第三者之間的親密合照,或者雙方的聊天記錄、開房收據等。視頻資料主要是指二者的親密錄像,證人證言主要是指,對於知情人的採訪。

二、婚內出軌的證據具體都包括什麼?

(一)電子證據

對於夫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聊天記錄、,收集這類證據可以用。拿到手機後可以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儲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着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儲存。

(二)文字證據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爲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爲,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爲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檔案材料;

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三)視聽證據

1、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

2、外遇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爲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爲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四)現場證據

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說明問題。此類證據採集難度很大,也較爲容易引發激烈的現實衝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對此類證據採集方法爭議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個人隱私權,有被告上法庭的風險和先例。

如果其中一方有婚內出軌的行爲出現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的,並可以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佐證自己的訴訟請求,一旦被認定後,出軌的一方將會作爲過錯方分割到少部分的財產或者得不到相應的財產。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收集證據的時候,要注意一定的方式方法,確保證據的真實有效,才能在官司中取得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