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地方辦理居住證明

一、在什麼地方辦理居住證

在什麼地方辦理居住證明

居住證明分爲本地戶口的居住證明和外地戶口人的居住證明,不同的證明有不同的開具方法。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1、農村戶口:找到村委會的村支書,讓村支書開具證明,主要內容爲“身份證明、居住地、村支書籤字”,再蓋上村裏的公章即可。

2、城市戶口:找到小區居委會的居委會主任,讓居委會主任開具證明,主要內容爲“身份證明、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再蓋上居委會的公章即可。

(二)外地戶口居住證

外地戶口居住證又被稱爲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主要的步驟爲:準備兩張白底的兩寸照以及一份身份證複印件,再去派出所的相關部門辦理,一般一個星期可以辦好。

二、辦理居住證要多久

辦理居住證按規定受理後15天內發放。另外,現在一些地方通常是一個星期左右就會辦好,因爲辦理時間各地並不統一,具體時間請在辦理的時候諮詢工作人員。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三、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

1、如果居住證辦理延期的話,需要準備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正反面都需要),2寸彩照2張,居住證原件,勞動合同1份(居住當天單位宿舍提供的)。

2、如果需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登記項目變更申請表》,《房屋資訊登記表》,辦理前可以先到辦理處進行諮詢,這樣可以一次性辦理完成,避免跑來跑去,浪費時間,自己也累。

3、如果以就業爲理由申請辦理居住證,辦理人需要提交勞動就業登記管理部門給到的就業證明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如果是以經商爲理由辦理居住證的,辦理人需要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相關政府部門給到的證明資料原件和複印件,這樣才能進行辦理居住證。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簽註手續,辦理單位不得收取費用。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證件工本費。而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定居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現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