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棄親生女被判多少年?

父母遺棄親生女被判多少年?

本來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孩子也是父母心頭的肉。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們卻能看到一些狠心的父母將出生不久的孩子遺棄的新聞報道,這無疑是讓人痛心的。如果遺棄的行爲很惡劣,對孩子造成嚴重傷害的話,當事人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那麼父母遺棄親生女被判多少年?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父母遺棄親生女被判幾年?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爲。遺棄行爲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爲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爲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爲的)等等。遺棄罪一經定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遺棄罪的犯罪對象是哪些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二、與虐待罪的界限是什麼?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複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而虐待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爲經常或連續折磨、摧殘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行爲。

2、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

3、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爲人有意識地對被害人進行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

4、犯罪侵犯的對象不同。遺棄罪的犯罪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綜上所述,按照刑法中遺棄罪的規定,父母的行爲構成犯罪的,父母遺棄親生女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遺棄子女並不是一個家庭內部問題,當事人除了受到道德的譴責外,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羣衆發現被遺棄的孩子時,應該及時報警,交給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