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欠債該老婆承擔嗎?

一、丈夫生前欠債該老婆承擔嗎?

丈夫生前欠債該老婆承擔嗎?

丈夫生前欠債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那麼老婆就應該承擔。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債怎麼辦,妻子有義務償還嗎這一問題,首先要弄清欠錢的用途:

1、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爲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針對以上三種情況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種,因爲是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有無公正都沒區別,都要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沒有離婚,妻子的工資會被用來抵債,因爲妻子的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應該會保留一定的生活費用。至於房子,不管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一旦債務被認定爲共同債務,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 具體怎麼執行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2)如果是第二種,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丈夫所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種根本不用理會,法律不支援。

總之,如果不想替丈夫還債,最關鍵的不是離婚和財產分割,而是想辦法證明丈夫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比較廣泛的,比如說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利用共同所擁有的財產購買家庭生活用品等,此時就是屬於共同的債務,當然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