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結婚內地能查到嗎?

一、香港結婚內地能查到嗎?

香港結婚內地能查到嗎?

內地是沒有記錄的,香港結婚證在內地使用,是需要進行香港律師公證的。國內的戶口本婚姻狀態是未婚,需要提供香港結婚證公證檔案進行修改,在國內以夫妻的名義購置房產也需要提供香港結婚證公證。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係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結婚除必須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在規定的結婚登記處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

二、結婚證的辦理要求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爲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香港公民領取的結婚證一般是沒有在內地登記的,涉及到兩地的相關制度和規定都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婚姻登記機關來了解,如果需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認定的,可以出具相關證明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