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父母強迫婚姻違法嗎?

如今父母強迫婚姻違法嗎?

現如今,兒女的婚姻大事是父母最爲關心的。也許身邊很多朋友過年過節就面臨着父母親戚的催婚逼婚,這種現象讓很多年輕人頭疼不已。剛初入社會,父母就恨不得早早爲自己的兒女找一個伴,怕極了再過幾年孩子就淪爲所謂的剩男剩女。不少年輕人甚至是反感回家過年一事,就怕父母逼婚,在一些偏遠落後的地區甚至仍舊存在着父母包辦婚姻、強迫婚姻的現象,那麼,父母強迫婚姻違法嗎?下面小編就爲你詳細介紹一下。

父母逼迫子女結婚合法嗎?

不合法,婚姻法規定應當平等自願。

每個人都有權選擇是否結婚以及與誰結婚強迫某人結婚是對人權的踐踏。

我國《婚姻法》規定:

《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婚姻法》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如果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而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

綜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在當今社會,父母強迫子女的婚姻是不合法的行爲。結婚雙方應該是平等且自願的。無論是父母還是其他人都不能強加自己的意願到結婚雙方上。干涉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可能還會依法收到刑事處罰。年前朋友們對於父母的逼婚也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不必接受父母的強行逼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