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包辦婚姻違法。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因此,父母等應該按照婚姻自由原則,尊重子女,不干涉子女婚姻,不包辦婚姻。【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