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親屬間算是近親結婚

從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計起,算第一代,依此類推。如表兄妹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兄妹結合就是第三代。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哪些親屬間算是近親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