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聊天記錄能否作爲離婚證據

一、網上聊天記錄能否作爲離婚證據

網上聊天記錄能否作爲離婚證據

能。聊天記錄當證據需要實名,能夠證實第三者的身份,並且聊天記錄的內容能表明一方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事實,才能認定對方有過錯。

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一種。微信作爲證據想讓法院得到認可並支援,必須要完成以下的舉證:

(一)必須確認微信的使用主體就是當事人雙方。如果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證據,但是卻不能證明使用微信的當事人爲案件的當事人,這在原則上就不符合主體的條件。

(二)保證獲取微信聊天記錄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透過非法的方式獲得證據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援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三)必須提供真實和完整的微信證據,必須保證微信證據和其他證據之間存有關聯性,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在訴訟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對證據的認可和支援,必須保證證據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

二、離婚證據如何收集,離婚證據怎麼收集

離婚證據收集技巧如下:

(一)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爲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爲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爲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有一方撫養子女爲宜的離婚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8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 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離婚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行名稱和開戶賬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賬號以及開戶的證券營業部;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有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夫妻離婚,很有可能是因爲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過錯情形,從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終不得不離婚。然而,在訴訟離婚的時候,就要求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是有過錯情形,那麼在法院調解無效的情況下,纔會依法作出離婚判決,夫妻最終纔有可能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