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領取蘇州結婚證材料準備有哪些?

辦理領取蘇州結婚證材料準備有哪些?

一、辦理領取蘇州結婚材料準備有哪些?

北京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需要準備材料注意事項:

1.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去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更正。

2.沒有戶口簿、身份證不能辦理結婚證。若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或開具相關證明。

3.集體戶口則攜帶戶籍卡或集體戶口中個人的那一頁的材料辦理或去集體戶口所在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憑藉戶籍證明辦理。

二、結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爲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持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