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辦理雙方需準備哪些材料

結婚證辦理雙方需準備的材料如下:本人身份證以及婚姻狀況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結婚登記辦法》的規定,男女雙方結婚應當滿足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帶齊材料到結婚登記處進行登記。所帶材料主要包括男女雙方的本人身份證以及婚姻狀況的證明書。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結婚證辦理雙方需準備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