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女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1、戶口本、身份證;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3、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