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婚證補辦要錢嗎?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婚證補辦要錢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婚證補辦要錢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婚證補辦要錢,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結婚證九元,完全沒問題。

二、結婚證怎麼補辦

(一) 需要申請補辦手續

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兩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複印後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二)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係證明》。

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交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覈實並出具《夫妻關係證明》。

需要說明的是《夫妻關係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於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

三、結婚證到哪裏補辦?

雙方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結婚登記和結婚證補領的程序是有區別的。我們知道,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於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只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對於補領結婚證來說,就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場,可以委託另一方幫助補領即可。

任何不慎將結婚證弄丟了的民事主體,只需要提交一個書面的補辦申請,並且提價能證明與對方存在婚姻關係的材料,此時婚姻登記機關,只要能查詢到提出補辦結婚證者的婚姻狀態之後,就會立即幫其補辦結婚證。根據規定,結婚證的辦理需要繳納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