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協議離婚嗎,離婚應注意什麼

哺乳期可以協議離婚嗎,離婚應注意什麼


生活中,爲了保護女性的權益,我國法律特別規定了女方在哺乳期間,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對此,很多人就有疑問了,男方不能提出離婚,那麼夫妻協議離婚是否可以呢?針對這個問題,下文做了詳細講解,請跟隨本站小編閱讀下文。


一、哺乳期可以協議離婚嗎

1、哺乳期內離婚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就是雙方簽訂好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

(2)是訴訟離婚,就是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一方堅持離婚,就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我國《民法典》關於哺乳期離婚的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因此,由上述規定可知,哺乳期間是可以協議離婚的。

二、哺乳期離婚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男方注意情況

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訴訟離婚是指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於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後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爲女方與他人通姦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2、女方注意情況

對於哺乳期間離婚,在取證階段,如何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證上比較麻煩,法官在證據的提供的基礎上,周全考慮孩子未來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實在不能繼續維持的話,女方提出離婚,應該積極取證,收集相關有力證據。

因此,女方在哺乳期間,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協議離婚的,但是離婚非常的麻煩,涉及到孩子的歸屬問題以及撫養費如何確定等方面,建議你透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的專業律師,他們將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