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協議離婚手續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這是法律對於離婚的限制,即子女不滿一週歲的,男方不能提出離婚。除非女方有嚴重過錯,男方是不能起訴離婚的。這個離婚限制不只是發生在孩子不滿一週歲的情況,在女方懷孕期間以及流產後六個月內,都受到上述離婚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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