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開庭會立刻判決嗎?

離婚訴訟開庭會立刻判決嗎?

男女雙方感情出現裂痕,婚姻不能繼續時,很多人都選擇了離婚。在我國,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兩種離婚方式流程不同,但是都要嚴格按照法律流程進行。那麼,一旦選擇離婚,離婚訴訟開庭會立刻判決嗎?

一、訴訟離婚相關知識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現行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纔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我國民法典規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爲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4、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纔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訴訟離婚程序

原告起訴階段:

1、諮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爲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透過閱讀上述材料,相信您對離婚上的法律流程有了進一步瞭解。訴訟離婚庭審不會當場立即宣判結果,通常按照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嚴格執行。如果您還有進一步疑問,可以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