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麼?

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麼?

現在不少人在離婚的時候都希望可以能夠儘快的解除婚姻,而且部分人在選擇離婚的時候,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所以與對方進行協議離婚也是沒有什麼可能性的,這個時候就只能選擇起訴離婚了,對於起訴離婚,現在大家最爲關注的問題便是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麼?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纔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宣判的時候一般不會再開庭,直接通知當事人過去簽收判決書。如果開庭的陳述法院已經記錄在案,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否則很難加以否定,因此如果案件比較複雜,還是聘請專業律師提供幫助較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會對訴訟離婚開庭當天判決麼的問題感到困惑,確實一般來說起訴離婚需要經歷比較長的時間,而且在法律上對於離婚訴訟的宣判時間也沒有做任何準確的規定,也就是說一般來說訴訟離婚開庭當然一般是沒有可能直接就宣佈判決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