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離婚後如何償還

一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規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離婚後如何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