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何分居離婚

夫妻如何分居離婚

實踐中,要是夫妻協商一致的話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想共同分居的方式離婚的話,則就需要滿足分居離婚的條件。那麼夫妻究竟該如何分居離婚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我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爲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事實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會自動離婚,所謂分居一定時間會自動離婚是人們對這個法律條文的誤解。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爲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起訴離婚的要透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後纔是正式離婚。

在我國無論分居多久都是不會離婚的,一般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話,則必須要達到2年或2年以上法院纔會進行判決離婚。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