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對方離婚流程該如何走

起訴對方離婚屬於訴訟程序,受民事訴訟法的調整。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提出起訴,起訴狀應當寫明原被告雙方資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及證據等;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如果法院不具有管轄權,可能不會受理。
【法律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節 起訴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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