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屋分割的方式:一、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三、保護婦女子女、殘疾人等弱勢羣體的權益;四、競價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