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聯繫是不是自動離婚?

兩年不聯繫是不是自動離婚?

兩年不聯繫是不是自動離婚?

一、如果夫妻三年不聯繫不算自動離婚。

我國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法,法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只是法院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據之一,並不是分居了兩年就能夠自動離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三、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可以起訴離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均分,有過錯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承擔。小孩撫養權依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確定跟隨男方或者女方生活。法官判決小孩監護權的參考依據是:

1,2歲以內的幼兒,一般判歸女方撫養

2,孩子過了母親的撫育期後,一般看哪方撫養能力更好

3,孩子已滿10歲還應徵求孩子的意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並不能夠以雙方的聯繫時間爲標準,並且也不存在雙方自動離婚的情況。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那麼離婚的渠道只有兩種,就是起訴離婚與協議離婚。但是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書面的證明。在離婚時,還需要對子女以及雙方的共同財產等進行共同協商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