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速裁程序可以適用嗎?

一、起訴離婚速裁程序可以適用嗎?

起訴離婚速裁程序可以適用嗎?

不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是沒有速裁程序的,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人民法院會透過簡易的程序審理離婚案件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透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

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一般速裁庭時間會快一些,一般1個星期左右但是離婚案件可能讓雙方考慮的時間長一些,不會突破上面的時間限定。

二、訴訟離婚費用由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三、男方失蹤女方要怎麼訴訟離婚

失蹤、下落不明是要一方離開自己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的地方後,去向不明,與任何人都不聯繫,沒有一點消息,而且時間持續兩年以上。滿足這些條件,法院纔會認定爲失蹤、下落不明滿兩年,視爲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不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當然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就可以不用進行訴訟流程,而且調解書同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在對方不配合執行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調解不成功法院會依法進行審判。

雙方中一方失蹤下落不明,另一方聯繫不上,所以離婚的時候只能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不能協議離婚。法院受理後,會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文書,時限爲60天,公告送達時限結束以後,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依法判決。

在進行離婚訴訟的時候,是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程序來纔可以的。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或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等問題不能協商一致的,可由一方或雙方進行法院起訴。起訴離婚分爲三個階段,即起訴、審理、判決。起訴離婚需要提交結婚的證明材料,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子女狀況,財產清單,曾經起訴離婚的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