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離婚要還嗎

夫妻間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債務,只要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另一方是不需要償還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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