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訴離婚,條件是什麼?

一、如何起訴離婚,條件是什麼?

如何起訴離婚,條件是什麼?

訴訟離婚要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符合起訴離婚的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離婚官司被告不在場該怎麼辦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話,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出席判決而言的。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是有條件的。

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出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覈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覈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後,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是有條件的。按照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因此,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

1、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

2、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後,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麼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綜上所述,我國能夠透過法律途徑進行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說是協,另一個就是訴訟,離婚書是雙方能夠透過協議離婚,但需要一個月時間的冷靜期,冷靜期過後就可以辦理手續了。